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社区辅导员工作职责
一、学生社区辅导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;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坚持以教育、管理、服务相结合为原则,积极主动开展工作。
二、深入社区学生群体,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社区辅导员每学期应走访不少于20个学生宿舍,并做好走访记录。
三、热情接待学生来访,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,帮助解决学生所反映的问题或困难。社区辅导员应安排固定的服务时间接待学生来访,接待学生来访每周应不少于2次。每周服务时间应提前公告。
四、保持与本楼栋相关学院的密切联系,加强相互沟通,及时通报学生状况,共同做好学生管理。每学期应与相关学院辅导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交流,并做好交流记录。
五、建立和健全本楼栋学生的自我管理机构,积极参加学生社区管理会议,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。
六、积极引导学生营造文明的寝室环境、和谐向上的寝室人际关系和健康活泼的寝室文化,指导并组织开展文明寝室评比及其他学生社区文化活动。
七、积极推进学生社区活动室的建设,指导学生社区活动室的学生助理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活动室的各项服务功能。
八、预防并及时处理本楼栋学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,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生用电、防火、防盗、防骗等安全教育。